2018年底是九合一選舉,選縣市長、議員、立法委員都不是很意外
重點是,今年的選舉合併了公投,由於公投法修法的關係,降低門檻
導致公投案大幅增加,最終可以投的議題,共有10案
下面我會針對這十個議題,來做解釋跟翻譯,我盡量中立不表示意見,交給各位自行判斷
我會做的就是幫助大家做文字釋義,另外也講一些該議題的由來
因為之前台灣也有過公投案,當初是編號第6號
所以今年底的公投,從第7號開始編至第16號
第七案:反空汙
你是否同意:以「平均每年至少降低1%」之方式逐年降低火力發電廠發電量?
提案者:盧秀燕等國民黨員
此案一直被戲稱為烏龍公投,因為此議題訴求的是將低火力發電廠的發電量
但是各位必須要了解,火力發電廠的發電量大約佔台灣發電廠的八成
降低1%的電量,換算下來約減少20億度,一個家庭的月平均用量大約是300度,所以接下來自己算吼
如果台灣,一直都是接近缺電的狀態的話,這1%的總電量,勢必要用另外一種方式來補齊
那麼要用核能?風力?還是太陽能呢?
我不知道
再來是這個公投案最基礎的核心是減少空汙,也就是最近幾年吵很兇的PM2.5
這邊大家也必須知道,發電廠所排放的PM2.5,約只佔全部的5%
對岸飄過來的空氣汙染、移動的汽機車,都遠比火力發電廠還高
火力發電廠會造成空汙,是因為燒煤燃氣,但是減電不減煤,實在很奇怪,因此被稱為烏龍公投
所以如果你同意,則以「平均每年至少降低1%」之方式逐年降低火力發電廠發電量
因為這不會提到後續的補救措施,所以電力缺口的部分就交給在位者去想
第八案:反燃煤電廠
您是否同意:確立「停止新建、擴建任何燃煤發電廠或發電機組(包括深澳電廠擴建)」之能源政策?
提案者:林德福等國民黨員
這個公投議題,主要是在探討核一、核二將除役,核四不能用,電力即將出現缺口
所以如果現在開始新建電廠,預計能夠解決北部的電力缺口,但是該建何種電廠是必須討論的
如果一樣是蓋火力發電廠的話,那麼就要考慮是燃煤、燃氣、還是燃油的機組
因為深澳電廠的位置關係,如果真的興建火力發電廠的話
可能會造成附近的水溫上升,對鄰近的海洋生態產生不可抹滅的影響
不過,在10/12,賴清德院長已經說停止興建深澳電廠
所以我想,這個議題就變成單純的是不是要停建、擴建任何燃煤電廠或發電機組了
第九案:反日本核食
你是否同意:政府維持禁止開放日本福島311核災相關地區,包括福島與周遭4縣市(茨城、櫪木、群馬、千葉)等地區
農產品及食品進口?
提案者:郝龍斌等國民黨員
這個議題看似很簡單,但卻沒有那麼簡單,並不是單純的進不進口日本食物而已
其主要為日本發生311大地震時,同年3月25日,行政院公布的四項政策
包含:
1. 福島縣食品禁止進口
2. 原先不准進口之群馬、櫪木、茨城、千葉等4縣市的茶類、飲用水、嬰幼兒奶粉及野生水產品等四類產品
依舊禁止進口
3. 上述四縣市未檢附官方產地證明、輻射檢測證明雙證件的食品禁止進口
4. 美國、日本不能上市的食品,臺灣禁止進口
現在這個議題會變成,目前只有台灣跟中國對日本這五縣市的食物進行嚴格管制
這將會變成日本跟台灣在國際上的隔閡,駐日代表謝長廷說,這個是台日FTA無法簽約的原因
基於身體健康因素,我想不會有人想要核食進來,但是扯到國際關係就不好說了
如果說政府開放進口,且掛保證絕對會做好標示出處的工作,以供人民做選擇,這樣的話,你會同意嗎?
第十案:《民法》限定異性婚姻
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
提案者:游信義/下一代幸福聯盟
現行民法第二章,婚姻親屬篇第972條中,明訂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
這個公投議題,即是詢問是否遵循現有民法條文、不需因保障同志權益而更改
如果你同意,那就不會去改民法,如果你不同意,那就會改民法,而且將不會出現「男女」當事人這幾個字
第十一案:反性平教育
你是否同意:在國民教育階段內(國中及國小),教育部及各級學校不應對學生實施性別平等教育法
施行細則所定之同志教育?
提案者:曾獻瑩/下一代幸福聯盟
這個議題其實也很直覺,就是指在國中與國小階段,學校不會教到同志教育這件事情
現階段,我認為很多學校,應該都是請校外的講師來進行演講,來進行宣導
校內的老師會不會在這一塊上課,我不知道
這項議題的支持者認為透過性別平等教育,可以教孩子認識並尊重各種性傾向與性別認同
並藉此消除因歧視而產生的暴力與霸凌,進而促進性別地位平等
而反對者認為,性別平等教育,可能會為國中小的學生帶來嚴重地性別認同混淆
導致誤把一起玩的同伴當成愛人,影響孩童性傾向及身心發展
同志教育,人的一生中都會遇到,只是是否要那麼早給國中小學生接觸,這就是這個議題的問題
第十二案:立專法規範同性結合
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
提案者:曾獻瑩/下一代幸福聯盟
台灣司法院大法官在2017年5月24日公布亞洲首宗同性婚姻釋憲案
宣告《民法》不允許同性建立「親密、排他、永久關係」的相關規定違憲
並要求立法機關在2年內依解釋意旨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
根據上述,不管這個公投過不過,2019年5月的時候,都不會影響同性結婚
也就是說,這個議題不是在討論同性可不可以結婚這件事情
而是同不同意用專法規範同性婚姻?
因為結婚是屬民法反為,目前規定是男女可結婚
這個議題則是問你同不同意用專法來規範同性婚姻,也因此立專法規範,被視為次等公民
如果你同意,那就立專法規範,如果你不同意,那就改民法
第十三案:東奧正名
你是否同意:以「台灣」(Taiwan)為全名申請參加所有國際運動賽事及2020年東京奧運?
提案者:紀政
這是一個老掉牙的問題嘍,該議題的訴求也十分簡單
就是以台灣的名義去申請以後的所有國際賽事,包含2020東京奧運
台灣已經用中華台北的名字在國際賽事多年,這件事情的歷史Google一下也可以查到
而現在這個重點是你會說自己是中華台北人嗎?還是台灣人?還是中國人呢?
雖然改名字也不會讓選手變得更厲害,但我想應該就是個爽感問題
第十四案:同婚修民法
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章保障同性別兩人建立婚姻關係?
提案者:苗博雅/平權公投小組
我覺得這一項議題,其實跟第十二案:立專法規範同性結合是相反的
我上面也有提到,不管公投結果,同性戀者在2019年5月後一定可以結婚
只是這個結婚依據,是要用民法,還是用專法來規範
如果你同意,就是改民法,如果你不同意,就是立專法
其實我有想過第十四案跟第十二案如果同時過怎麼辦?
照理講是不會,如果你有認真思考,除非你亂投
第十五案:性平教育
你是否同意:以「性別平等教育法」明定在國民教育各階段內實施性別平等教育,且內容應涵蓋
情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等課程?
提案者:王鼎棫/平權公投小組
這個議題跟第十一案:反性平教育是相反的,不過第十一案只提到不要在國中小加入同志教育
而第十四案則是希望在國中小階段,加入情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等課程
所以還是有多了一些東西,那麼我們就必須來探討,是那些東西
於是我查了一些資料,簡單說明:
情感教育 :能夠好好表達自我情感,避免遇到或成為恐怖情人,成為能夠控制自我情緒的人
性教育:認識彼此的身體界線,並且學會保護自己
同志教育:認識且尊重同志,減少校園霸凌
我個人認為這個利益是良善的,但是適不適合在國中小階段來教呢?
這個要請大家自己判斷,我不會講我個人的意見
提早接觸,當然可以防範未然,真正的教育,應該是幫助孩子為發展階段做好準備
提供孩子正確的資訊,協助孩子經歷人生的每一個階段
但是如果孩子對於這些認知有太多偏差,會不會造成反效果呢?
第十六案:以核養綠
你是否同意: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即廢除『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以前
全部停止運轉』之條文?
提案者:黃士修/核能流言終結者
此議題的訴求為廢除「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之條文
為什麼呢?很簡單,因為缺電,這也是當初各大新聞吵很兇的原因
如果在民國114前,所有核電都不准使用,代表台灣必須要在這幾年內想出配套
很多資料都會說歐洲很多國家都在發展綠能,太陽能或是風電
但這邊我要告訴大家一個事實,英國與德國雖然發展綠能,但不是全部都是綠能
全部的發電都是使用綠能發電,我想是世界各國的終極目標啦,但不知道啥時後可以達成
也許很多人誤解為德國已經全靠綠能,其實沒有喔,還是有其他的能源發電
而且歐洲各國的電網是串接的,也就是說,如果德國或是英國沒有電,可以跟法國買
恰好,法國是全世界核電最多的國家,光核電就產生法國75%的總電量
那麼,台灣在114年後沒有核電?要如何發電呢?我不知道
其實我是滿想講一下風力發電在台灣的發展不利因素,但篇幅太長了就算了
總之,這個議題就是問你同不同意把該上述條文廢掉,讓核電續存
以上就是這次公投的議題,簡單地探討一下
在這邊跟各位講一下,選舉投票是滿20歲才可以投,但是公投滿18歲就可以投了
所以你如果具有公投資格,又有時間的話,就去投看看吧
然後,今年的投票流程為,領選舉票→投選舉票→領公投票→投公投票
你當然也可以不領公投票,直接出去不要投,但是一旦走出去,就不能反悔回來領公投票嘍,切記
另外,公投可以帶小抄進去喔!
以上,如果有錯誤的地方,再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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